MALIBU單位疑作Airbnb出租被定罪

      據地產站5月15日報導,隨著疫後旅遊業復常,旅館需求增加,業主將單位在共享平台當作民宿、酒店房放租情況再次出現。

      近日將軍澳新盤日出康城5期「MALIBU」有單位因為將單位用作無牌酒店或賓館出租,被裁定罪名成立,還提及單位若果在16個月重犯,有機會被「封閉令」須封閉6個月,估計損失租金可達逾10萬元。

      日前旅館業監督(即旅遊業監管局)刊登報紙,提及通知MALIBU 1B座高層D室的業主或者租客,提出該單位曾經用作違反《旅館業條例》第5/5A條所訂罪行,被起訴觸犯管理無牌酒店或賓館罪行,或擁有人及租客就無牌酒店、賓館所犯罪行,並且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

      該通知亦都提及,在定罪當日起至其後16個月為止,該MALIBU單位就第5/5A條所訂罪行被定罪,可以被作出封閉令,而封閉令一經作出封閉時間為6個月。

      換句話,若果有關單位「重犯」,則有機會被「封屋」,業主或損失6個月租金。根據資料顯示,該單位屬於兩房單位,實用面積約545平方呎,估計市值月租約1.8萬至2萬元,6個月租金就相當於10.8萬至12萬元。

      事實上,不少業主將單位放在Airbnb當作民宿出租,以日出康城為例,至少有6間房間出租,一晚租金介乎386元至3,424元不等,600元房租均是租用位內套房房間,若租用整個單位3房房租至少達1,598元,跟星級酒店媲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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