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康邨單位違規被房屋署收回

      據地產站8月12日報導,過去屢有公屋租戶挺而走險,非法把公屋單位作出租用途以謀取私利。青衣就有孫子挪用婆婆租住的公屋作「租上租」,最終偷雞不成蝕把米,不但被房屋署揭發,如意算盤未能打響,仲攪到連單位都被房屋署沒收

     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自上任以來,一直積極打擊濫用公屋,其中,她日前接受訪問時就表示,曾發現青衣長康邨,有一名孫兒挪用婆婆租住的一個220平方呎公屋單位,非法以7,500元向他人作「租上租」,比單位原本的租金1,000元,高出逾6倍,最終被房屋署揭發,並收回有關單位。

      羅淑佩強調,公屋並非住戶資產,不能自己出租謀利,即使雙方只是口頭承諾而沒有簽署租約,也屬違規。

      羅淑佩又指出,自今年4月起展開第二輪25.4萬名公屋戶資產申報,至今有99.9%住戶已呈交申報,尚餘70戶欠交,並已發出收回單位通知書,但表示處理時亦要兼顧人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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